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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 少 君 律 师 简 历
王少君,男,大学文化,一九六四年生,陕西省优秀律师,一九九三年参加全国律考取得律师资格,原在市级机关从事党政工作,后弃政从法,任宝鸡市律师事务所副主任,二000年发起成立陕西康嘉律师事务所,现为该所副主任、合伙律师,陕西康嘉、渭源、东英明律师事务所联合党支部书记,宝鸡市律师协会党总支委员,宝鸡仲裁委员会仲裁员。
自从事律师工作以来,办理经济、民事、刑事各类案件500余件,标的逾千万元案件二十余起,标的超亿元案件一起,在陕西、北京、广东、广西、湖北、福建等省高、中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出庭办案,擅长办理经济合同、金融、房地产、企业兼并重组领域法律事务。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,重事实、讲法律、追求正义、诚实待人,与当地司法机关建立有良好的工作关系。
主要服务单位有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西安办事处、建行宝鸡分行、宝鸡市财政局、宝鸡市城建局、宝鸡职业技术学院、陕西中集投资置业有限公司、宝鸡市经济适用住房发展中心、宝鸡市财政证券公司、宝鸡市怡高工贸有限公司、宝鸡市盐业总公司、宝鸡市食品总公司、宝鸡市市政工程管理处等十余家机关、企事业单位,为顾问单位提供法律政策咨询,参与经济合同谈判、合同起草和诉讼代理服务,取得了良好效果,赢得了客户的肯定。 |